发布时间:2022-12-02 15:05:10 来源:黔东南保险行业协会 作者: 阅读次数:

代理退保,是“馅饼”还是“陷阱”

 

2021年8月客户W先生通过朋友介绍接触到“代理退保”,受到疫情反复的影响,导致经济状况下滑,便想通过“代理退保”将保险合同变现。“代理退保”也正是利用W先生急于变现的心态,指导W先生编造代理人存在销售误导的投诉理由,通过信函向银保监局投诉,提出退费诉求。

保险公司接到客户诉求后,第一时间与客户取得联系,首先安抚客户情绪,了解客户投诉事由,然后为客户梳理保单,重新讲解保障内容,同时开展销售排查工作,最后根据相关材料,判定客户投诉不成立,无法满足诉求。因客户投诉信函从外省寄出,当时正值疫情反复,出省并不容易,担心客户进入“代理退保”的怪圈,咨诉人员也给客户讲解了代理退保的风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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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邮寄投诉信信封

 

因未能满足客户全额退费的诉求,2021年11月客户再次通过信函向银保监进行举报,举报事项与投诉信内容完全一致。经监管及公司再次深入细致调查,未发现代理人存在违规情况,公司再次婉拒客户全额退保的诉求。2022年3月,客户向省银保监申请行政复议,考虑客户经济状况及安抚客户情绪,我公司与客户沟通协商后为其解约。

本以为事已至此就将告一段落,2022年8月,W先生联系公司称被“代理退保”起诉至法院,要求其支付1万余元的手续费,希望公司给予法律援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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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协议书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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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收到的法院应诉通知书

我公司咨诉人员在与客户的沟通中得知,当初为了能制造销售误导的证据,“代理退保”还教客户与代理人录制承认销售误导的通话录音提供给监管,以达到全额退保的目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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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方指导客户如何投诉的聊天记录

 

由于是W先生主动找到“代理退保”并签订所谓的“委托协议书”,双方属于服务类合同纠纷,我司仅能向客户提供法律咨询,并提醒客户在法院判决以前不要将手续费转给“代理退保”。

不法的“代理维权”“代理退保”风险高、危害大,银保监会也多次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根据自身需求理性消费金融产品,依法维护自身权益,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。

 

一审:陈雨寒

二审:何兴元

 

三审:钟泽轲